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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道远:从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到无罪推定的道路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5-03-09 10:05:48


    2月26日,最高法院发布修改后的“四五改革纲要”首次提出,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我们幸喜的看到了去除犯罪化标签首次得到高层的重视,也代表了在司法审判中要求转变以前的有罪推定为无罪推定,但仅仅一个改革纲要就能转变多年的审判的审判理念吗?笔者认为在无罪推定的道路上任重道远。

    去除犯罪化标签,河南高院在2013年就开始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刑事审判中禁止被告人穿囚服、戴械具、站囚笼,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此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改建议,现在修改后的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禁止刑事被告人穿囚服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也是对河南高院工作的一种肯定。去除犯罪化标签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什么个别法院不愿实施?如果去除囚服、械具,不关囚笼,被告人容易逃窜,这逃窜的责任有谁负责,如何处分,都没有明确的说法,没有人敢冒风险,让被告人不穿囚服、戴械具。

    再者,笔者认为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在改变有罪推定的方面必然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最终的效果还需要各方的全面落实。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这些都要从公安机关立案开始,在初始就不给被告人穿囚服、戴械具,在接下来的检察院、法院阶段,也就不会有这些囚服、械具了。实践中,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不仅仅是法院的工作,公安、检察院也同样去被告人犯罪标签化.

    去除被告人犯罪化的标签,如何做好安保工作,被告人逃窜之后的责任谁来负责?安保工作做得再好,但毕竟百密一疏,在多被告人的情况下,也仍有可能导致被告人逃窜。如果一出事就是简简单单的处罚法院法警、负责人,未免太让人寒心,毕竟去除犯罪化标签,会增加安保工作的风险。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出事后连续处罚法警、负责人,不思考制度本身,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就会受到阻扰。

    最后,笔者认为要想让司法理念从有罪推定转为无罪推定,这是一项艰苦的工程,要想触发实质性的内容,必须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年长的司法工作者。司法实践中,由于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大部门司法工作人员常年得不到应有的培训,司法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如果有培训工作,也仅仅是几天,同样起不到培训的效果。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改变有罪推定为无罪推定的观念,这是中国法律史上的重大进步,但这条道路必定会不平凡,道路坎坷,任重道远。笔者衷心的希望国家出台相关的措施进行完善。

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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