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强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小撒探会》对话周强院长,畅谈阳光司法,周强院长在专访结束时寄语全国法院系统和社会各界“让司法更加阳光”。
司法公开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法治原则,实践经验表明,公开能有效推动公正,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自周强院长到任最高法院开始,司法公开成为最高法院新一届党组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全国法院掀起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热潮,司法公开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方式不断创新,因此颇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周强院长曾多次公开强调“公正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2013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随着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反映到司法领域,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开,当事人还期待更多地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社会公众希望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司法,而阳光司法将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最现实、最直接的客观需求。
阳光司法不仅仅是简单的便民之举,它还破除了法官断案的神秘感,形成了规范法官用权的倒逼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场法院的自我革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随着司法公开的深入和发展,以公开倒逼公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或许这就是周强院长“让司法更加阳光”寄语的深远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