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22时21分,司机余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准备回家,行驶至金牛山路段时,遇到边走边聊的行人陈某、肖某,二人已走到道路中间完全没发现货车正向自己驶来,当司机余某发现时已来不及刹车,造成陈某、肖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机余某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余某承担主要责任,行人陈某、肖某也因不按交通规则行走而承担次要责任。
案发后,司机余某负债累累对行人陈某、肖某的亲属积极赔偿,最终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浉河区人民法院以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金钱有价,生命无价。血淋淋的教训提醒广大司机,小心行车,安全第一,生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