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浉河区法院积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派出法庭的规范化建设。近日,该项工程又有新进展,浉河区法院李家寨法庭自7月3日起正式启用,游河法庭也可望近月投入使用。
浉河区法院李家寨法庭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原隶属于信阳县人民法院,1998年撤地建市后划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管辖。李家寨法庭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管辖鸡公山管理区、柳林乡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辖区人口6.2万。2014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5件,审结127件。截止2015年6月底新收各类案件113件。
李家寨法庭办公楼建于1978年,面积190余平方米,由于年代久远,已不符使用需求,浉河区法院遂决定新建法庭办公楼。新法庭最初选址在鸡公山管理委员会附近,风景秀美,但距离居民集聚区较远,且地势低洼,前期工程量大。为使法庭尽快使用,且最大程度的节省资金低成本和便利辖区居民,浉河区法院院领导多次到鸡公山管理区勘察、选址,并与鸡公山管理区、信阳市电业局、李家寨镇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磋商,最后决定将法庭新办公楼建在李家寨十三坊社区。
2014年4月,新法庭开始紧锣密鼓的征地建设,新法庭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580平方米,有一可容纳50余人的多功能审判庭,办公用房19间。新法庭的建成,极大改善了干警的办公环境,也为当事人的诉讼、调解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法庭干警均表示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积极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与服务,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