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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以机制创新强力推动 “调解年”活动和法庭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09-06-03 09:34:37


    2009年3月14日上午,浉河区法院利用双休日时间召开了研究落实“调解年”活动工作措施及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焕成主持,副院长孙新安、各民事业务庭、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陈焕成院长首先就新形势下开展“调解年”活动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与会人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为确保“调解年”活动有效开展和切实加强法庭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与会人员经过热烈的讨论、发言,提出了很多新的工作思路及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使调解工作全程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调解机制。成立速调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庭前组织调解,庭后协助调解。建立院、庭、个人三级调解机制,逐案调解机制,构建从书记员、审判员到庭长、院长的全员调解机制,建立重大案件院长亲自调解,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机制及换员调解机制。三是积极挖掘调解资源,构建多元化调解网络。充分发挥陪审员、基层组织的优势,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调组织参与调解,司法所牵头,乡、村、组三级联动,法庭指导,推进调解主体多元化,形成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网络。四是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求法庭干警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意,了解民情,使人民法庭成为顺利开展“调解年”活动的前沿阵地。五是强化落实措施。制定开展调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对调解工作流程作出科学规范的规定。建立针对调解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实行调解工作单项评比制度。将调解工作情况纳入法官个人绩效考评体系,充分调动干警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调解工作的良性开展。

    陈院长最后指出:一、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开展巡回办案活动,积极探索调解方式。二、尽快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庭要列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乡、村、组干部组成的人民调解员名录,建立多元化立体调解机制,扎实做好调解工作。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大力宣传通过调解圆满解决纠纷的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看到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效果,使案件当事人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为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通过会议的召开,大家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振奋了精神,为开展好法庭工作和调解年活动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zy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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