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师某从深圳乘夜班飞机后转火车到信阳,第二天早上再次来到浉河区法院咨询了解自己起诉的离婚案件。精神上的压力和旅途劳顿使师某备显疲惫。承办法官热情接待了师某,和他沟通后仔细分析了案情,根据师某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导致感情破裂,现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建议他俩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程序简单快捷,免除了多次长途往返的舟车劳顿与高额的路途花费。从师某进法院办公室到拿到撤诉裁判文书,连半个小时都不到。他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谢谢,你们真是设身处地的为我们着想,办案效率高”。我以前也没和法院打过交道,一直认为公检法部门难进,事难办,现在彻底改变了看法。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