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自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以来,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审判管理为着力点,努力实现科学化审判。
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坚持能动司法,以群众方不方便满不满意为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法院工作人员要想群众所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在办案中做到理性执法、文明办案、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倾听人民群众诉求。在办理当事人行动不方便、交通不方便的案件时,法官要深入社区乡村,为人民提供便利。法院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能,为民排忧解难。在案件审理结案后,法官要做好回访当事人工作,看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做到了案结事了。
坚持能动司法,浉河区法院进一步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为该院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