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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司法调解一朝解恩怨

  发布时间:2016-05-25 17:22:20


    日前,信阳浉河区法院利用调解机制,成功使得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告张某以故意伤害起诉被告付某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赔偿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期间,审监庭办案法官就此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多达17次。每次主持调解工作时法官都无比耐心,能够充分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去权衡利益,帮助双方当事人抽丝剥茧,理清利害关系,最终成功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付某当即向原告张某支付了赔偿金并取得了原告张某的谅解。

    这起故意伤害纠纷,由于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且彼此互不信任,使得案件成为硬骨头案、难案。该院法官在接收该案后,能够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千方百计寻找突破口,注重调解工作,使得被告付某不再背负心理压力,自愿对张某进行赔偿,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浉河区法院强调和谐解决纠纷理念,讲究办案艺术,注重办案两个效果相统一,并且积极转变办案观念,在办案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利于当事人的新思路、新方法。让当事人感到司法的温暖,促使当事人积极主动的化解矛盾,达到双方和解,提高了办案效率,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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