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浉河区法院审结一起大陆人与台湾人的离婚案件。海峡两岸的这起婚姻因为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是看到了些虚幻繁华的表象,最终闹得不欢而散。
2002年,家住信阳市的女士余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旅居在该市的台湾人士吴某。吴某的台湾人身份很让余某着迷,再加上吴某巧舌如簧,余某在不了解吴某性格人品的情况下匆匆与之结婚。不久吴某的缺点开始暴露了。吴某不思进取、好逸恶劳,婚后经常和余某无端争吵。吴某凭借自己台湾人的特殊身份,到处骗钱为生,余某的亲威朋友大都被其骗过。吴某事业上的一事无成让余某苦不堪言,更让余某不能容忍的是吴某生性风流,喜欢沾花惹草。在吴某、余某共同生活的八年中,吴某不尽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经常外出与其他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2009年底,吴某独自到浉河区张李湾一带租房。至此,余某再也无法联系到吴某,甚至连吴某远在台湾的家人也不知其所踪。吴某抛妻弃子的行为彻底让余某对这段婚姻失望,遂于2010年4月将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结束这段婚姻。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是两情相悦的正当结合,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吴某不尽夫妻互相忠诚之责以及不尽对两个孩子的教育抚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对原告余某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遂做出准予二人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