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区法院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一起40万元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翟某某于2012年6月和被执行人付某某因生意来往相识,至2013年2月期间,付某某共计向翟某某借款共计70万元。后付某某拒不还款,翟某某向法院起诉。经判决,确定付某某和其妻胡某某偿还借款400000元,利息18480元、运费131122元。
判决后,付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浉河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询,付某某无存款、无车辆、无股票等相关信息,后发现被执行人在信阳市浉河区经典花园13栋有一处住房,但该房系按揭购买,目前还有10余年的还款期。综合上述情况,该院执行干警将付某某通知来院,但付某某抵触情绪较大。
2017年7月,该院对付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在拘留所看押期间,执行干警多次顶着烈日和高温、不辞辛苦与付某某沟通,耐心的向其释法明理,并通过付某某的亲戚向其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付某某终于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终于与申请人翟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执行款40万元。
在近日浉河区法院召开的“夏季雷霆”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款发放仪式上,申请人翟某某领到40万执行款后,热泪盈眶,突然上台跪下,主动要求讲几句话,她满含热泪的介绍了执行干警张巍等同志执行工作的辛苦,对执行干警们勤恳、认真的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浉河区法院 龚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