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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车祸致死亡 法官巧调解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7-07-28 11:20:18




    近日,一起离奇车祸纠纷案尘埃落定。在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崔俊杰法官主持的庭前调解中,双方达成谅解,由被告张某向原告罗某家人赔偿18000元。

    2016年10月6日,家住浉河区吴家店镇叶庙村的罗某在驾驶手扶拖拉机时不幸翻车,当场死亡。罗某的去世给家人带来很大的悲痛,在仔细查看罗某的伤势之后,家属将矛头指向张某。家属称,罗某驾驶手扶拖拉机拉稻子时,因路面虚土高低不平,导致翻车。但是翻车并没有导致罗某死亡。死亡原因是后轮掉进被告挖的树坑,致使罗大军摔倒在树窑里,其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扶手左把插入肺部,当场死亡。

    自此,罗某的家人找到张某寻求赔偿,直到今年五月,依然协商未果。悲痛的罗某家人将张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崔俊杰接到这一案件后,仔细查看卷宗,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判断,认为双方虽然矛盾尖锐,但原告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据。双方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赔偿款的数目上,想要妥善的化解矛盾,最好的方法是在庭前调解环节协商成功。

    2017年6月6日,为了尽快了解两家人的矛盾,让罗某的家人从悲痛中走出来,承办法官崔俊杰决定迅速组织人员下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运用调解“背对背”技巧,通过对双方的耐心仔细沟通,逐渐缩小双方争议,促使赔偿款数目达成一致,调解协商成功。

    以调促判,发挥调解的作用是浉河区人民法院一贯坚持的原则。正如崔俊杰法官所说:“有时候调解更能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浉河区法院 李星燃)

责任编辑:李星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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