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浉河区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拒执罪案件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特邀请区人大代表王明杰、吴峰、廉政监督员刘国华及河南经济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浉河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办公室主任杨瑛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刘玉虎介绍了拒执罪案件的执行情况及部分典型案例。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浉河区法院用好用活各项强制措施,坚持强化执行威慑与执行惩戒,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以来,浉河区法院拒执犯罪案件自诉共计立案84件,其中有4名“老赖”被以拒执罪判处刑罚。通过打击拒执,失信人迫于司法压力,均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工作成效显著。
原告李某玲诉被告李某英民间借贷一案,经浉河区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英偿还原告李某玲借款3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立即传唤被执行人李某英,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均不主动履行。执行员遂依法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李某英的银行及车辆等信息,均无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员不辞辛苦到相关部门查询被告李某英的房产信息,发现其有信阳市四一路有一套房产,于是,执行员将房屋依法查封。后又调查发现被告李某英系武汉铁路局信阳车站退休职工,月养老金为2510元,执行员便及时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
在查封房屋、冻结账户后,被执行人李某英依旧拒不履行,我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欲依法对其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听闻自己要被追究拒执罪,被告李某英迫于司法的压力,与原告李某玲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将欠款30万元履行完毕,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浉河区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曝光老赖等工作中,敢于行动、果断创新,沉重打击了老赖,成绩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