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浉河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告刘某和妻子刘某华在婚姻存续期间从原告张某手中借款6万元,并约定十个月还款。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找二被告催要借款均无果,遂依法诉至法院。经浉河区法院调解,被告刘某和妻子刘某华自愿于规定期限前一次性偿付原告张某欠款6万元,被告却逾期拒不履行。
此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陈坤电话联系了二被执行人,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偿还了1万元后,剩余的却一直拒不履行。对此,法院只有强制执行,执行员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华的工作单位,将被执行人依法拘传至法院。在法律的震慑下,以及执行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华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偿还借款2万元,剩余3万元分期偿还,直至偿还完毕为止,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