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离婚情了财未了 畏于拘留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8-03-12 10:58:01


    2月13日,浉河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标的为12万元的离婚纠纷案。

    原告程某与被告周某某结婚至今已12年,生有两女。由于婚前认识时间较短,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生活中经常发生矛盾,被告周某某的父母经常对原告程某进行打骂,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原告程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此案经浉河区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程某和被告周某某离婚;婚生长女由被告周某某抚养,婚生次女由原告程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被告周某某所有,被告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补偿原告程某房屋折价分割款12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某某却一直拒不履行。此案进入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员陈坤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周某某,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周某某依旧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临近年关,被执行人周某某畏于被强制拘留,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将12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GX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91650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