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浉河区法院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依法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从严惩处,确保案件质量。围绕黑恶犯罪案件,确定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实行审限要求;依法准确定罪,公正量刑,对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积极参加者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他成员根据其所起作用、情节等具体情形区分情况依法惩处;依法严格把握涉黑涉恶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等条件;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加强司法宣传,强化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在法院门口及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邀请媒体记者及辖区群众现场旁听;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要成果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形成打击合力。院内部各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外部加强与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及同级检察院、公安局及司法局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及日报告制度,对新收及已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每日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上级法院报告;建立请示汇报机制,重大事项及时采取书面形式向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确保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