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司法统一的需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因此,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应用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一、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作为信息化建设,硬件配备是基础。我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之下,筹集大量资金用于硬件建设,由于基础较差目前仅配置电脑32台,与实现了干警人手一台的既定目标相差甚远,仅配备打印机9台,虽然建设网络监控室一间但设备老化严重技术指标落后,尚不能满足办公现代化的需要。
二、我院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1、对信息化的观念理解滞后。
我院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须懂法就足以胜任法院工作的偏见,对信息化的了解也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微机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网,对信息化的内涵、意义认识不足,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还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法院工作有着巨大推动作用。这种状况已成为法院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与当前形势发展和法院工作的任务需求极不相应。
2、缺乏人才信息化建设开展力不从心。
信息技术是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我院整体缺乏信息技术知识水平。审判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教育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我院又缺乏专门的信息技术人员。由于人才缺乏,即使有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也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因此在没有一支全体都具有信息化技术知识水平的队伍的前提下,信息化建设对我院而言是严重的浪费。
3、缺乏资金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
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和开发,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我院经费本来就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造成对信息化建设的前景、作用失去信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经费应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但由于多种原因实际上对保障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资金到位上还是存有很大的困难,在信息化建设上存在等米下锅的情况,信息化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
4、网络安全是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问题。
由于法院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对网络安全保密有着非常高的要求。我院大批电脑上网后此问题会更加突出,我院电脑普遍缺乏应有的安全软件,今后由于使用盗版软件、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所带进来的病毒会引发整个院局域网的崩溃。而病毒、黑客的入侵、信息泄漏等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网络安全,破坏作用不可估量。对涉密计算机要严格禁止接入互联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