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房子了,感谢黄法官!”五位申请人的声音直到今日还回响在小编的耳边,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我们也跟着咧嘴开心,同时也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院执行员的职责和肩负的重任。
案情:
浉河区法院受理的陈某某等5人与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五个案件,判决被告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但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内容,五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经过执行员黄正鑫的多次调解,被执行公司终于同意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人并办理产权相关登记手续。
5月8日傍晚,赶在夕阳还留有余晖时,执行员黄正鑫赶往某小区将被执行的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又帮助申请执行人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及时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