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浉河区委政法暨信访工作会上,浉河区法院被区委表彰为2017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院扎实工作,以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执法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有力诠释。
同时,浉河区法院还被表彰为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刑一庭、刑二庭被评为“浉河区十佳政法单位”;民二庭庭长彭威、执行一庭庭长孙良军被评为“浉河区十佳政法干警”;办公室主任杨瑛、服务中心主任余永红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任卫勇、黄志欣被评为“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王倩倩被评为“反邪教工作先进个人”。
据了解,浉河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在积极推动平安建设中的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有力推进平安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965件,共审、执结8125件,快速打击诈骗、暴力、醉驾类犯罪;继续加大对贪腐案件的审理力度,受理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0件,已审结15件;从重从快审理非法集资等社会热点案件22件。二是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让群众感受到公正司法。完善审判流程、执行
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平台,公开生效裁判文书3776件,庭审直播案件75件。多渠道、多维度宣传法院工作,全年发稿600余篇。三是加强能动司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立足审判职能,加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全年调解、撤诉2670件。通过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发放司法便民手册。四是照顾特殊群体,畅通绿色通道。全年为85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85.64万元,全年累计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全年办理涉农案件19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切实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下一步,浉河法院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不断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浉河、平安浉河、美丽浉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