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内容不同主体不同。本案原、被告双方损害赔偿应确认为雇佣关系和四被告赔偿责任划分。
【案例索引】
(2009)信浉民初字第1409号。
【案情】
原告李xx,男,1975年3月3日生,汉族。
被告信阳市家用电器公司。
被告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
被告冯xx,男,1975年8月生,汉族。
被告谭x,男,1971年3月13日生,汉族。
被告蔡xx,男,1983年10月1日出生,汉族。
2006年12月,石x租赁被告信阳家电公司一楼左侧长2.1米、宽0.6米场地经营新飞空调,2007年3月5日将该专柜转让给被告蔡xx。2007年7月24日,被告谭x在信阳市家用电器公司新飞专柜购买新飞空调三台,其中一台柜机,二台分体式挂机,家电公司出示商业发票二张。当时被告谭x与销售人员协商一致,为其移装旧机美的空调。2007年7月25日李xx、冯xx二人为被告谭x安装空调,在安装过程中李xx不慎从楼上坠下摔伤,当即被送往信阳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2007年7月25日入院,于2007年9月12日出院,共计住院49天,经医院诊断为1、双侧额颞顶部脑挫裂伤。2、左侧硬膜下血肿、右侧硬膜外血肿。3、左侧额颞顶部颅骨线形骨折、右侧额颞顶部颅骨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并颅内积气。5、脑疝形成。6、右侧额颞顶部头皮挫伤。7、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8、右侧创伤性湿肝。9、右侧胸腔积液,全休三个月,半年后行颅骨修补术(双侧)。原告在市中心医院和解放军154医院共计住院治疗费用109551.83元。经伤残评定,李xx系八级伤残。
【审判】
浉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蔡xx与被告信阳家电公司名为承包合同,实为租赁合同关系。被告谭x购买空调三台,虽然有信阳市家用电器公司出具的商业发票,但实际是购买被告蔡xx经营的新飞空调,谭x与被告蔡xx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买卖关系成立后,依照双方的约定,应有卖方为买方进行安装。原告李xx受指派安装空调是雇员,被告蔡xx是新飞空调的实际销售商,应对原告李xx坠楼摔伤致残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以70%为宜。而原告李xx在高空作业中,自身安全防范不当,操作失误,坠楼摔伤,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自已也应承担30%的损失责任。被告信阳家电公司与原告之间无雇佣关系,不应承担责任。被告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是生产厂家,其生产销售行为并无不当,且与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无因果关系,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冯xx与原告李xx相互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是共同受指派履行安装义务,对原告的摔伤不应承担责任。被告谭x与原告李xx也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是受指派为用户安装空调,被告谭x对原告的摔伤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原告李xx各项损失费用计款220172元,原告李xx本人承担百分之三十,计款66051元,被告蔡xx承担百分之七十,计款154121元。被告蔡xx赔偿原告李xx精神损失费6000元。
驳回原告李xx对被告信阳市家用电器公司、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被告冯xx、被告谭x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李xx在安装空调时不慎摔伤,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五被告之间相互关联和原告之间是否构成损害赔偿主体和承担民事责任。
一、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的确定,即正确区分雇用关系和承揽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人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拥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2、是从目的上看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是雇员无形的劳务给付,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员,重在有形的完成。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劳动成果。3、是从报酬的给付方式上来看,雇佣关系中工资一般是计时工资,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则一般是计件报酬。4、归责原则不同,在雇佣关系雇员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受伤后,雇主就应该赔偿。
结合本案进行分析,原告李xx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受雇于他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确认
该案是雇员在雇用期间从事雇用工作时发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蔡xx与信阳家电公司名为承包合同,实为租赁合同关系。谭x购买空调,虽然有信阳市家用电器合同出具的商业发票。但实际是购买蔡xx经营的空调产品双方本构成买卖合同关系。依照双方的约定,应有卖方为买方进行安装。李xx受指派安装空调是雇员。与蔡xx形成是一种雇佣关系,应该原告李xx坠楼摔伤承担主要责任。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是生产厂家与损害后果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信阳家电公司与李xx之间无雇佣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故本案判决被告蔡xx赔偿李xx各项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