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零接触就是最好的防护。2月24日,原告孙某某诉丁某某和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开庭审理。这是浉河区法院第一次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该案件由员额法官崔俊杰独任审理。开庭前,法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征询意见,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审理工作作了充分解释。指导当事人下载、安装“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客户端参与庭审活动,避免疫情防控期往返法院、现场开庭等外出活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9时40分,随着法官、原告、被告及案件的两位诉讼代理人登录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并检测信号良好后,员额法官崔俊杰点击“开庭”按钮,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询问正式开始。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法庭现场,法官坐在审判长席通过电脑视频连线询问,书记员快速地记录着庭审过程,双方当事人在各自家中通过手机视频详尽地向法官出示证据、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全程同步录像录音,仅30分钟就完成了庭审工作。
庭审结束后,代理律师在视频里说道:“我原本还以为案件审理要延期,没想到这次庭审这么便捷,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庭审,真的很方便。” 这次互联网庭审,解决了当事人及代理人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称赞。
疫情当前,浉河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引导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通过网络参与庭审等诉讼活动,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不误,充分实现了疫情防控与云间庭审无缝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