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河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5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浉河区法院崔俊杰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崔俊杰,汉族,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6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入浉河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办公室副主任、庭长。其中2011年5月-2012年4月在河南省高级法院政治部挂职锻炼。现任信阳市浉河区法院游河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2016年度荣立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河南省委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8年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
立场坚定 严于律己
崔俊杰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政治觉悟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工作和生活中把握正确方向,时刻以自己的言行树立党员模范形象。
踏实勤奋 用心办案
崔俊杰同志扎根基层六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在矛盾调处一线化解纠纷。2016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24件,其中2016年审结604件、2017年审结278件,2018年审结360件,2019年审结282件。2017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称其为“办案状元”。
他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群众工作能力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成绩突出,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甘于奉献 勇于担当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崔俊杰同志积极响应号召,全身心的投入到战“疫”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对人民的忠诚和奉献,积极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协助居民开展网上购物、进行燃气充值,给小区内确诊病例翁某某的家属送去慰问品,保业主安心居家无后顾之忧。
同时审判工作也丝毫不落,充分利用微信调解、网上庭审模式,使得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快速有效化解,获得当事人称赞,真正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