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集中反映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2019年12月27日,浉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别立明、承办法官陈金榜等一行前往杨某某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犯罪分子主要活动地潢川县某村进行现场以案释法活动。
别立明一行通过实地走访犯罪分子主要活动地点,走访受害者及家属,对现场的群众以案释法。以犯罪分子杨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长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的审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也为今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发展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案例。陈金榜法官现场就杨某某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办案具体过程,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让群众对黑恶势力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其表现形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别立明表示,此次涉黑案的判决,彻底摧毁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斩断了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下一步,浉河区法院将继续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线索摸排和举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在场群众纷纷表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顺应了民心,维护了稳定,彰显了正义,大大提升了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此次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在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宣的效果。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合众人之力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罪恶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我们期待和相信的公平正义一定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