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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友运输假币 触刑律身陷牢笼

  发布时间:2010-10-21 10:02:34


    10月19日,浉河区法院审结一起运输假币的案件,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法官们提起唐某都会遗憾的说到:“唐某是个不懂法而误入歧途的老实人。”

    家住湖南省安化县奎溪镇木榴村的农民唐某已入而立之年。在农村,这个年龄的人早已成家,但老实巴交的唐某一直没有交到女友。2009年,唐某只身来到深圳打工,一个活泼伶俐的女人出现在唐某的生活中。该女子自称姓余,来深圳已近十年。余某对唐某贴心温顺、关爱有加,唐某在对余某尚不了解的情况下,即与之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2月4日,年关将近,在外的务工人员都陆续返乡。一大早,余某拎个箱子来找唐某,让唐某把东西运送到信阳市潢川县。唐某问起沉颠颠的箱子内放着什么,余某毫不忌讳的告诉唐某里面是假币,并祈求唐某不要再多问,一定要帮自己这个忙。唐某看着女朋友,并没有多想,就把箱子接了过来,和自己的行李放在了一起。两天后,唐某到达接头地点潢川县城棉织厂门口。当唐某将装有假币的行李交给接头人时,已掌握犯罪线索的公安人员当场将其抓获,并查获出假币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运输假币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假币未在社会上流通,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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