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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榜 | 法理结合耐心调解止纷争——立案庭员额法官黄志欣

发布时间:2020-08-26 21:51:17



个人简介

黄志欣,男,汉族,1987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12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政治处、办公室、少年刑事审判庭、立案二庭、立案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受到区法院、区委、区政府、市中院、省法学会、省高院的表彰。撰写的调研、案例、宣传多次刊登于国家级、省级刊物,并多次获得省级研讨会的奖项,其中审判并撰写的案例入选《2018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020年1-6月被评为院办案标兵。

2018年至今,在从事及负责立案二庭工作期间,黄志欣深知信访工作和信访群众的困难,在接待工作中,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几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500余人次,平均日接待20余人,受到了来访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浉河区法院坚决落实上级防控指示,迅速关闭了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等线下办公场所,防止人群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以实际行动落实防控职责。同时,暂停了现场办公不代表放下肩上担负的职责,浉河区法院每名法官都积极开展线上线上办公办案,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网络视频等方式积极联系案件当事人,了解案情,促成调解,让群众足不出户完成线上诉讼,最大程度上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关闭病魔传播的大门却永远敞开司法公正的大门。

2020年2月9日下午,浉河区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黄志欣通过电话联系及微信传送材料,开展对于某物业服务公司起诉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在电话中得知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的代理权限后,对其释明当前全社会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每个法律人所担负的防控大任,而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杨律师也赞同大局为先,以法律人的使命感,共担责任同意了法官了建议,在共同的努力下成功劝说物业公司其撤销对于刘某等人的起诉。

黄志欣法官的调解思路是“情理法”结合,通过物业公司自身的服务宗旨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物业公司的存在宗旨就是服务居民,共创美好家园,在肆掠的病魔面前,放下小芥蒂,共同面对挑战。 运用的基本法律关系就是物业合同纠纷,案情简单,实用法律明确,当事人双方对于矛盾争议不大。

在无情的病魔面前,每个人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浉河区法院全体干警坚决维护上级的防控政策方针,同社会上的每一个奉献者一起努力加油,相信在这场全民参与的阻击战中,用每一个细小的行为铸就钢铁的长城。

责任编辑:吕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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