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这场大战大考中,基层法院全体干警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充分发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经受住大是大非的考验,在这次大考中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是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的重要基础,更是新时代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开展的“三项队建”活动,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队伍推动法院事业新发展这一主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
一、认清底色: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
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由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已经被写入宪法。70多年来,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能够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跨越,创造了社会长期持续稳定、经济长期持续发展两大奇迹,最根本的经验就在于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各项职能是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的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工作作为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党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的重要形式,是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和发展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锐利武器。因此,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有重要的现实基础和坚实的法理依据。
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由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的。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这是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也是其根本属性。“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无论形式如何变化,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一是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专政职能;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管理职能;三是推出更多利民惠民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服务职能。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每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都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是打造政法铁军的根本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人民法院干警要坚守赤诚之心,争当政治坚定的“明白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筑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指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进入21世纪,我们党领导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向前推进法治建设事业。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三者有机统一”的正确轨道上,新世纪依法治国事业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相辅相成,不断推向前进。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驶入了“快车道”,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是深化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方位,开启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纪元。
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新时代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建设法治中国的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必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发展的理论,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全新内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自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与践行;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完善“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党的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人民法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守初心:贯彻“严”的主基调,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是我们党不断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宣示。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也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当合国家监督体系,无不体现一个“严”字,正是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才一严而纲纪振、风气清,一严而力量聚,事业兴。党中央将“严”明确为管党治党的主基调,并要求长期坚持下去,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进一步强调和深化,表明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往无前、无比坚定,向全党全社会宣示我们党进行的自我革命永不停步、永远向前,激励全党保持定力、勇毅斗争,朝着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目标奋勇前行。
(二)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是管党治党的规律使然、形势必然
从党的自身建设规律来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不断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正风肃纪反腐规律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不能退。如果停了、退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会反弹回潮,压倒性胜利的成果就可能丧失殆尽、毁于一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恶性循环,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三)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关键是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没有“过去时”,也没有“转段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永远都是进行时。
人民法院要坚持刮骨疗毒、惩防并举,坚守绝对忠诚不动摇,坚守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守纪律规矩不动摇,坚守过硬作风不动摇,坚守廉洁自律不动摇,坚守严管厚爱不动摇,坚决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把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正风肃纪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越往后盯得越紧、处理越严,决不允许出现“破窗效应”,决不允许反弹回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干警作风不断好转。
(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全面从严、始终从严、永远从严
严不是部分,而是全面;不是一时,而是永远;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统的,必须全面从严、始终从严、永远从严。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之中,不仅要严查处,而且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严制度、严责任,提升治理腐败效能。
人民法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先进理论指导实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经常性思想教育,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提升战力,从严管理保持定力,涵养文化增添内力,锻造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善用以案促改,通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入解决党的意识和政治意识淡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漠等思想根源问题,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全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广大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筑牢根基:增强干事之能,用好正义之尺,学做结合,知行合一
(一)秉行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最可靠的力量源泉,践行为民宗旨,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在新时代新征途上,人民法院要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坚守“良知就是心中最高的法”,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职责,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着力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干警队伍。人民干警要积极主动秉行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必须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让司法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获得支持为落脚点,要广泛开展诉讼调解工作,让群众在温心调解、诚心调解、耐心调解的氛围中感受司法的亲和;打破思维定势,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既要权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又要权衡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对一些涉及面广、成因复杂的案件,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坚持特事特办,避免机械办案;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工作,以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总之,要着眼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秉行忠于法律的职业素养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以秉行忠于法律的敬业精神为追求,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严格认真、不折不扣的执行好,是作为法律人的基本职业操守。
人民法院干警应当在“三个坚持”上下功夫:一是在坚持职业本色上下功夫。坚定法律信仰,时时刻刻维护法律,事事处处讲法用法;持之以恒学法,全面理解和掌握程序法、实体法和新的司法解释,理清法律关系、法律规则、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做到通晓法律、对法律精益求精。二是在坚持公平正义上下功夫。把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加强审判研究,紧扣司法实践,认真分析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使用不当、裁判有失公平、案件久执不能等问题形成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打破思维定势,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坚决克服“坐堂办案”、“凭老经验办案”等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举措,做好提升案件质效大文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优化案件调解、案件速裁、简案简审、繁案精审的方式和方法,让它们成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力推手;三是在坚持敬业奉献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法院工作无小事理念,把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贯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敬业守责;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养成“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守护好法院人的精神高地;认真执行法院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对分内分外事,都要以团结协调、雷厉风行、事不过夜的态度,扭住不放、一干到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好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原则,用心办案、尽心办案、精心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