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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争朝夕 勇争一流——浉河区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11月份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4 09:41:00




    12月2日下午,浉河区法院召开11月份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对11月份全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进行点评分析,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办案标兵和优秀执行员进行表彰。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别立明主持,院领导及员额法官、标兵团队、执行团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首先,彭威专委通报了11月份全院办案情况,就当前工作进展进行了总结,同时指明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及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整改方向。 

    接着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瑛宣读了《关于对向自生等9名11月份办案标兵及优秀执行员进行表彰的决定》,他们分别是: 向自生、顾威、高海波、张黎明、曾斌、卢静、孙良军、詹昱、黄正鑫。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对全体干警现阶段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时刻不忘身份,勇于担当尽责。不忘党员的身份,法官的身份,浉河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的身份。从入党誓词里对照一下自己的思想行为,党员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牺牲一切牺牲了哪些,要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时刻不忘目标,勤于实干巧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巧办案。要树立绩效指标意识,有指标意识就是懂得如何巧干。咱们的基础是实干、苦干,但要懂技巧、不取巧、重效果。 三是大干三十天,勇敢争一流。及时查缺补漏,补足短板弱项,抓紧“大干三十天“,要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让我们浉河法院干警都在奋斗中践行自己初心与使命。

    在2020年最后的三十天中,希望大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浉河法院人,做一名自豪的浉河法院人,做一名有尊严的浉河法院人!

责任编辑: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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