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浉河区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线,立足岗位,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推出司法为民十件实事,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1、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压缩立案平均用时,最长不超过3日。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现象。加强诉前指导、保全告知、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坚持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实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完善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全流程实时监督。力争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向社会公布执行局长联系电话。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在法定期限内将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分案、开庭、鉴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期限压缩至最短,一审案件原则上50日内审结,上诉案件25日内完成卷宗转移,执行案件原则上70日内执结。符合电子送达条件的案件,一律优先使用电子送达。
4、持续深化司法公开
力争全年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不低于90%、庭审直播率不低于30%、裁判文书上网率不低于90%,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和推介;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单位”、“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等普法活动;通过“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强化审判公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法律咨询等途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6、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力争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对存在监管漏洞的行政机关,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7、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畅通涉企、涉军、涉农、老弱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度。
8、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
持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推动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委会对接,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9、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问题
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坚持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涉诉信访台账,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
10、文明服务全实践
持续推进文明窗口、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全面践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展示亲民爱民、为民司法良好形象。
浉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