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上午,一位律师手持锦旗敲开了浉河法院705办公室的门。经律师自我介绍,才知他是受某案件当事人杨某的委托,向卢静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盛赞她是公平公正,为民做主的好法官。
案情回顾
原告杨某在帮助二被告安装灯具过程中,脚手架突然垮塌,导致受伤。治疗过程中因无法和二被告达成调解意见,杨某只能举债进行前期治疗,待病情稳定后诉至浉河区法院。
该案庭审前卢静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未能使原被告达成一致。开庭并判决后,二被告虽服判,但并未主动履行。卢静法官继续对二被告进行劝说,第二被告终于在年前将其应当承担的部分支付给了原告杨某,这才使杨某有了第二次治疗的费用。
杨某非常感谢卢静法官的工作,由于自身行动不便,便委托律师送来锦旗,律师向卢静法官道明原委:“卢法官,多亏了你的劝导工作,在判决书生效后,第二被告已经于年前将应付的部分款项交付给了原告,切实解决了当事人需要医疗费进行二次手术的困境,锦旗早就做好了,但是因为杨某去外地治疗,所以现在才给你送过来,他对你的工作表示特别感谢!”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杨某对卢静法官的谢意,也是人民群众对浉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践成果的认可,浉河法院将继续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浉河区法院 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