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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华夏一行到浉河区民心社区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7-13 08:17:50



7月8日下午,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华夏一行到浉河区法院辖区民心社区召开社区(村)群众代表座谈会,辖区群众代表、陪审员代表、律师代表等应邀参加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别立明等陪同座谈。

座谈会上,浉河区群众代表王国华、孙法明、余婷,律师代表马继超、王大鹏,五里墩办事处民政所长黄洁,董家河法庭庭长高海波七名同志结合自身经历和群众需求,围绕关于婚姻家庭、宅基地纠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方面问题及解决对策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翟陆院长对各位代表的发言做了详细、全面、深入的点评,省高院刑事庭深入基层调研的工作做法值得学习,大家的发言都是经过细致深入思考,很受启发,下一步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转化。

华夏庭长对浉河法院在审判工作、诉源治理等各方面所做努力和工作,以及辖区纠纷化解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等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对现阶段党史学习教育与座谈代表交流了一些心得体会。他强调,党史学习教育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信阳既是一个山清水秀的美丽城市,同时又是一座红色城市、红色土地,信阳留下了四百多处重要革命纪念地、革命旧址,习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走到信阳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叫“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绝不能忘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老区人民,为老区人民谋幸福,这也是我们共产党人永远守护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法律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无私、忘我、砥砺前行的动力。

华夏庭长在最后总结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矛盾集中到法院,在我们办理案件当中,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稍微处理不好就会转为刑事案件,恶性案件的产生都是有一定原因的,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矛盾越积越深,没有及时化解,才导致最后不可挽回的局面,对于这些案件一是要注重工作方法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需要基层社区组织参与民间纠纷的化解工作,关口前移,把争议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调解格局形成解决矛盾的合力把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有些案件通过基层组织、社区调解可能效果会更好。三是全面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延伸管理触角运用合理的工作方法,及时有效的化解纠纷,实时关注辖区精神病犯罪案件,关注他们的动向,并给予精神病患者生活上、医疗上的帮助。四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联动夯实基础,注重统筹协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多干实事。办案过程中要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们不仅仅只是办了一个案件,更要考虑到后续产生的矛盾有没有化解,怎么样把矛盾化解,这是我们的职责,要发挥好我们的职能作用,切切实实的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我们的贡献。

祝杰表示,座谈会通过三级法院联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形式新颖,内容实,效果好。通过座谈,交流了情况、沟通了信息,增进了了解,华庭长的讲话给我们基层法院工作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浉河法院将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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