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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5 17:15: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明传(2021)459号)要求,现将我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如对公示期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受理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76-6362106

来信地址:信阳市鸡公山大街京深路257号浉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收)


附:公示人员名单

高海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法庭庭长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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