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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研讨交流|浉河区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借款合同)同类案件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9-06 09:36:00





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大,为避免产生裁判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2021年 8月27日上午,浉河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民事(借款合同)同类案件研讨会,就如何统一裁判标准进行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祝杰主持,分管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及部分员额法官参加。

 

研讨会上,大家展开热烈的讨论,民事审判业务骨干结合自己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以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为出发点,就同类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等问题畅所欲言,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互动交流。此次研讨会通过总结、梳理,就大多数问题形成了统一意见,达成了办案共识。

 

     最后,祝杰院长对2021年类案研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案件质量问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案件承办人要力争将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二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要依据案件情况、审判规律及法律适用等多角度进行分析研判,力争做到同案同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多措并举提高司法能力。员额法官要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对新法律法规学习,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交流,坚决克服闭门办案思想,加强类案研讨,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要加强法律释明。特别是要重视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实现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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