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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网吧内盗组件 屡做案遭扭送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10-11-15 10:17:15


1026河区法院审结一起网吧内盗取电脑组件的案件。被告人杨某在五个月内先后在五家网吧内做案,共盗取价值一万余元的电脑硬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元月份的一天夜里,家住河区的三十岁无业游民杨某携带螺丝刀窜至信阳市贸易广场怡然网吧内,趁着夜晚人少,网吧监管不严,杨某连续打开两台电脑主机,并熟练的卸下CPU及内存条装在衣服口袋内,然后离去。4月,杨某再次携带螺丝刀来到信阳市百盛网吧,盗走电脑CPU及内存条各6个。5月,杨某再次来到海浪网吧,竟然一次性盗走电脑CPU及内存条各11个。没过几天,杨某在工区路航航海网吧再次做案盗走CPU及内存条各3个。五个月来,杨某的偷盗物品数量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频繁,疯狂行径愈演愈烈。正当公安机关对杨某这种游击作案方式感到为难时,525凌晨,屡盗窃得手的杨某在工区路新千年网吧内偷盗物品准备逃离时被当场抓获。网吧工作人员从其身上搜出电脑CPU8个,内存条3个,并把杨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合法财物,且数额巨大,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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