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部署。12月8日,浉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到帮扶联系村三角山村指导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祝杰同志一行深入茶山及脱贫户、监测户家中实地考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在三角山村部,祝杰就如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进行座谈。
祝杰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乡村治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必然要求。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进行分类施策。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同三角山村区域自然环境及地形地貌相匹配,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整治标准和目标任务。
二要突出革命老区特色,彰显红色文化底蕴。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应体现乡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红色记忆。三角山村具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内涵,要充分利用本次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修缮保存好革命遗迹与传统古民居,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鼓励引进企业投资,发挥好本土资源价值。
三要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村“两委”人员与法院帮扶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应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村民健康素养。把转变村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日常生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持续推进村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好三角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六乱”、开展“六清”,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