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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45万余元!浉河区法院当庭调解!

发布时间:2021-12-14 08:55:49


12月13日上午浉河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当庭高效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此案邀请到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据悉,2019年2月22日,原告宋某某与被告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铺认购合同,购房款共计459332元,截止日前,案涉项目仍是一宗空地,被告某公司未进行开工建设,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浉河区法院民一员额法官崔俊杰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该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涉营商环境案件,为做到不耽搁企业的发展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确定开庭时间庭上,当事人情绪激动,原告强烈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双倍退还购房款及利息,承办法官在开庭结束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释法析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信阳某置业公司同意于2022年2月15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返还购房款459332元并支付利息。承办法官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并由当事人签收,高效便捷化解了此次金融纠纷,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为了给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同时,还要兼顾到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市人大代表程金洲在庭审结束后向崔俊杰法官竖起了大拇指,盛赞他是为民着想的好法官,快审快结,减少诉累,同时肯定浉河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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