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以高效文明司法有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小微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案情回顾
据悉,原告在贸易广场经营一家锁具店铺,2013年,被告何某多次在原告所经营的门店购买锁具,2014年1月26日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共欠原告余款1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18年2月14日微信转给原告1000元,剩余9000元至今尚未支付。遂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为更好更快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从有利于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联系原被告反复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详细阐明法律规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何某认可欠到原告某锁业货款共计9000元,并承诺分期还款,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评价
本案是一起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海涛主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8天,此案开庭时由于被告在外地无法及时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便决定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依法审理涉小微企业的民商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其中较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审慎审查交易经过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是降低小微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成本,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为今后的双方继续合作打下基础。能调则调,以人性化的司法方式,在办案中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既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也给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留下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