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文明创建】凝聚共识 精准发力 ——浉河区法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4-22 08:42:17



4月19日,浉河区法院召开2022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强主持,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瑛宣读了《2022年度浉河区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规划》,并按照省文明委印发的2022年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型单位建设等10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对每一项工作的开展方式、活动内容、时限要求以及材料的整理一一进行细化。

陈永强同志宣读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全院干警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标兵创建作为提高内在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提升综合能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下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配合,确保各项创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陈刚同志强调,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是一项反映单位综合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是一个单位综合荣誉的体现,我们要坚持“以创建促发展”,持续巩固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文明创建与每一位干警都息息相关,全院干警要深刻理解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自身做起,守法守纪,杜绝不文明行为,在全院上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创建文明单位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兼顾,相互配合,创建工作务必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效果。

三是主动参与、扎实开展。创文过程中要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逐项落实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各类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建设“学习型、业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法院,确保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传播法院正能量、好声音,外树浉河法院好形象。

责任编辑:jh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89057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