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对家庭教育专门立法
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让父母们开启“依法带娃”的时代
5月13日,浉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并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原告母亲与被告包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因孩子抚养费问题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杨丽华自己有两个孩子,深切体会到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杨丽华法官以自己同为家长的角度感同身受地对双方进行了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强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双方仍应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切实履行起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责任,随后双方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表示会遵守承诺书相关内容,认真履行监护、管教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该案是浉河法院首次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下一步,浉河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联动区妇联、社区、学校、政府等相关部门多举措深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浉河区法院 张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