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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防汛无小事 安全大于天——浉河区法院牵手支部联支部村开展防汛演练 筑牢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2-06-02 08:07:51


防汛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关乎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带来的伤害仍历历在目,防汛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5月30日,浉河区法院与董家河镇支部联支部村开展“全市安全日”防汛应急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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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演练以“防汛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为主题,该院选派16名干警分别前往集云村、三角山村、刘湾村支部指导开展应急演练相关活动,参与活动群众共计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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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在进行相关活动前,该院根据各村的地势地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考虑多种情形,制定演练预案,通过演练找到切实可行和最符合本村情况的应急方案,制定能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低至最低限度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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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做到“演”真“练”实。几个村多为山区,演练主要针对暴雨导致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分别设立监测调查小组、预警报警小组、紧急抢险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外围协调小组、医疗卫生小组,并进行明确分工。六个小组针对汛前、汛中、后各自开展自己的职能,及时做到事前预警、事中迅速行动、事后有效救援,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在各个时段的安全,演练过程中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反应迅速、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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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齐备,做到防患未然。根据各个村实际情况,结合防汛物资储备要求,及时更新备足了物资物料,集中采购补充缺失物资。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防汛设施、器械、物资一应俱全,满足防汛抢险的物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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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汛工作关系到辖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最大限度消除隐患,才能在灾害发生时尽量减少损失。浉河法院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要求,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切实提升干警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防汛抢险的实战能力,为平安浉河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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