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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小额诉讼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2-06-27 11:02:20


  2022年6月9日,浉河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宣判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该院首份“表格式”民事判决书。

 

案情回顾

原告赵某某经营一家石材店,被告蒋某某多次在原告店内购买石材,截止到2021年3月份,被告共欠原告石材款4600元,2021年11月份,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催讨该欠款,被告认可但一直未给付欠款,故原告诉至该院。

承办法官陈亚嫚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故依法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经庭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后,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制作了小额诉讼判决书,该份判决书以表格的方式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裁判依据、裁判结果等要素进行填写,内容精炼,重点突出,让双方当事人能够直观地看到裁判结果,获得一致好评。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活动开展以来,浉河区人民法院不断打开思路,主动作为,“表格式”判决书的适用为民事判决书瘦了身,既缩短了法官撰写、校对文书的时间,又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浉河区法院 李蕙君

责任编辑: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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