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我什么时候最开心,我觉得此时此刻就是。历经多次开庭,五次调解,横跨三十多公里,当场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庭长高海波
2022年6月14日,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法庭和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合力成功调处了一起群体性纠纷并当场履行完毕,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3月,董家河镇某村委会为了修路占用了本村村民的部分土地,因未按时赔偿所占土地的赔偿款,经多次催要未果,故被村民告上法庭,要求立刻支付土地赔偿款。考虑到该案为群体纠纷,矛盾较大,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案件庭审结束以后,庭长高海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方便群众,将调解地点安排在村委会,邀请包村干部、村委会人员以及人民调解员一同参与此案的调解工作。调解现场,调解人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该案于调解现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董家河法庭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网格化联动矛盾化解体系,不断探索快速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新方法,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群众诉累,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乡村振兴,护航茶乡发展。
(浉河区法院 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