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某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向杨丽华法官团队送来锦旗,锦旗上写着:“为企业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某广告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另一公司要求其支付广告发布费、标识牌工程款、落地围挡画面制作费等共计152899元。自2013年以来原被告双方之间有多次合作,有些项目的欠款一直未付,原告为此诉至本院。但因年代久远,原告的很多证据已经灭失,开庭审理时被告以原告的诉请超过诉讼时效、部分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存在争议、证据不足为由要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杨丽华考虑到双方经济往来多年,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从法理及情理上跟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从疫情之下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出发,引导原、被告双方互相体谅,最终让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了调解款项,本案案结事了。
案件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杨丽华团队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扬,对法官杨丽华向双方透彻剖析法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利益,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辖区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书写出企业家对法官工作的肯定。下一步,浉河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举措,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好地构建诚信、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浉河区法院 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