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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茶乡深处的感动

浉河区人民法院东双河法庭庭长夏其伦司法为民纪实

  发布时间:2011-03-31 09:36:37


十余载一路走来,他坚持扎根茶乡山区,服务群众,将最美好的人生岁月献给了茶乡人民,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他用赤子般的忠诚,坚守着对人民的承诺,诠释着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他就是现任信阳市河区人民法院东双河法庭庭长、河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夏其伦法官。

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第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05年以来,多次被河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党员、办案能手、突出贡献者,2007年被共青团河区委授予“河区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荣立三等功”,2008年被河区政法委、河区人事局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9年度平安建设工作中,被中共信阳市河区委员会、信阳市河区人民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所在的东双河法庭也多次被河区法院评为先进单位,2009年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20102月中共信阳市河区委员会、信阳市河区人民政府授予“2009年度全区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20111月,他又荣立个人一等功,日前,夏其伦同志又荣获“第三届全国百姓金口碑功勋新闻人物”。

近年来,夏其伦同志大力推行马锡武式审判方式,带领全庭干警走遍辖区各个乡村,走到田间地头,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其中委托并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社会法庭调解各类民事案件150余件,诉前调解60余件,诉讼调解170余件,诉讼调解撤诉率达83%

这些骄人的成绩背后,有着他怎样的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

积极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 巡回审判 

让辖区群众少跑一次路,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是夏其伦担任东双河法庭庭长伊始向辖区群众做出的庄重承诺,为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案件审理,法庭改变坐堂问案的工作模式,以巡回审判作为基本模式,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方式,不定期到未设法庭的乡镇巡回审判点办理案件,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印制了“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通过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简易方式,随时随地提供便民服务。此项举措,深受辖区群众称赞。201025日即农历腊月22日,柳林乡深山区一老人因病卧床不起,四位子女推诿扯皮,不承担赡养老人及为老人看病的义务,经村委会调解,未能得到解决,村委会主任将便民联系卡交给老人,并拨通了联系电话,夏其伦接到电话后,立即带领法庭干警赶到老人家中,通知四位子女到场,同时邀请村委会干部、村民组长及五位党员群众到场进行处理。从下午两点一直谈到夜里十点,终于达成赡养老人协议,办完案件临出门时,老人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拉住夏其伦的手,热泪盈眶,“夏庭长,你们真是人民的父母官,谢谢你!”四位“不孝子女”也羞愧的低着头,“谢谢夏庭长!”。此案后被当地老百姓传为佳话。

随着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巡回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东双河法庭在夏其伦的领导下,正通过大调解网络,建大调解格局,着力打造具有辖区特色的司法品牌,该庭现设有人民陪审员7人,人民调解员及社会法官140余人,对辖区内交通不便、居住偏远的诉讼当事人,采取巡回开庭,到田间地头村口办案,就地调解解决的做法,并让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村干部进行全程参与,今年以来,东双河法庭受理案件的巡回审判率达到了60%,为新农村特区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新农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加大案件调解力度 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和创新调解机制

“一切为了和谐”、“调解出和谐”是夏其伦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和强调的基本工作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他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重于一切”的执法思想,把化解了多少矛盾,解决了多少纠纷,是否和谐司法,是否做到了案结事了,是否实现了审判社会效果的最大作为法庭工作追求的目标,达到了抓调解,促和谐,保平安,保稳定的目标。夏其伦及东双河法庭法庭全体干警从思想上树立调解优先意识,调解结案意识,增强调解意识,增强依法处理纠纷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法庭工作的始终,夏其伦注重和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把群众的矛盾和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诉前调处30余起案件。创新调解方法,夏其伦率先在庭内采取法官交叉调解,分级调解的方式,所有案件未经庭长亲自参与调解,不审核判决文书,同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民调员化解了大量矛盾和纠纷。如2010518,东双河法庭受理了原告胡秀树、邢富生、徐家良、张明国、董照富、董照贵、卢立成、肖建国、卢立奎诉被告杨朝志租赁合同纠纷案。九名原告在1991512与被告签订协议一份,约定九名原告将自己的河边荒地租赁给被告使用建预制厂,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长期使用,被告每年付给每家补偿费20元。在以后的时间里,原、被告双方基本能够履行协议的内容,现因被告拖欠九名原告部分补偿费,九名原告纷纷起诉来院。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核了卷宗材料,并及时向庭长夏其伦进行了汇报,经合议庭研究认为,该起纠纷的当事人均属同一村的村民,住的也比较近,与人民调解员胡永功同住一条街上,十名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胡永功也比较了解,该案由胡永功参加调解为宜。随后,庭长夏其伦与承办人一起来到柳林乡,与胡永功到十名当事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在听取了村支书的介绍后,庭长夏其伦遂与胡永功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研究,认为该案的九名原告要求被告归还荒地的诉讼请求不切合实际,也不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最好解决纠纷的办法就是由被告将荒地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而且九名原告的思想工作要分开进行。在调解方案确定后,夏其伦和胡永功立即到柳林土地所调取了有关政策规定,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利用其居住和人熟的优势,不畏高温酷暑,起早摸黑,采取逐一到当事人家里谈和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谈的方法,对当事人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讲清利害关系,终于做好了十名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及时予以履行,九名原告随后到东双河法庭撤回了起诉。

增强司法服务功能 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该庭辖区内有不少中小型民营企业和企业协会,如何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是夏其伦同志经常思考的问题,夏其伦同志将法庭工作置于和谐社会建设,置于当地党委政府和构建魅力信阳的大局中,夏其伦带领全庭干警通过走访、座谈、开展法律讲座、发放诉讼材料等方式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去年以来,该庭共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次,走访企业7家,当场解决问题4个,畅通法律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该庭还利用具体案例对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如陈松诉朱道军案,陈松将板栗存入朱道军的冷库中,在存放期间,朱道军的冷库发生烧库现象,导致陈松存放的板栗被烧坏。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夏其伦与案件承办人一起到东双河冷库协会进行调解,并与协会的会员一起召开座谈会,对冷库的经营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到会的冷库协会会员纷纷表示在以后的经营中,一定要合法经营,科学管理,减少矛盾和纠纷。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20096月中旬,东双河法庭开展关注民生,走近群众,送法下乡大行动,全庭干警不畏酷暑,跋山涉水,走村入户,共发放便民服务卡,诉讼指南7000余份,这种真情为民的行动,感动了辖区的人民群众。

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

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夏其伦同志还推出了三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在法庭一楼大厅设置便民服务栏,将《诉讼风险告知》、《举证须知》、《诉讼费收费标准》、《法官联系电话》等上墙公布,使群众能客观评估自己的诉讼风险,初步了解诉讼知识,明白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二是设立人民调解室,接待群众,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诉前调解一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以免使群众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泥潭中。三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法庭对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减免诉讼费,对于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积极引导他们举证,以保护自己合法民事权利。如肖家德赡养案,原告肖家德已70多岁,年老多病,与小儿子一起生活多年,现小儿子不让其住在家里,也不尽赡养义务。东双河法庭在审理该案后,夏其伦先依法为肖家德办理了诉讼费减免手续,随后安排承办法官先后五次前往谭家河乡大庙畈村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疏导工作,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消除了双方多年的积怨,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多年来,夏其伦所在的东双河法庭年均受理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0余件,夏其伦同志个人年均审结80余件,东双河法庭及夏其伦个人每年年度结案率均在90%以上,调解撤诉率平均83%以上。夏其伦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平凡地工作着,面对一串串荣誉和成绩,他没有豪言壮语,但他朴实无华的话诠释了他那颗为民的情怀:“我在这里工作时间长了,对茶乡山区的纯朴百姓熟悉了,也有了感情,当看到通过我的不懈工作,他们的矛盾化解了,一家人和睦了,邻里关系融洽了,我的内心总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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