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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化解医疗纠纷 当庭履行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2-11-18 08:25:10


20221116日,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4月,原告朱某某因牙齿脱落前往被告信阳市某口腔医疗公司治疗,在诊疗过程中信阳市某口腔医疗公司出现失误,导致朱某某出现牙齿疼痛等不适症状。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朱某某一纸诉状将信阳市某口腔医疗公司诉至法院。因该案为涉企案件,浉河区人民法院收案后启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收案当天即将该案件随机分配给承办法官崔俊杰。

 

崔俊杰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用电话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朱某某因被告的错误诊疗行为造成牙齿至今疼痛,情绪比较激动,而信阳市某口腔医疗公司则表示愿意调解,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针对此种情形,崔俊杰当即和原、被告双方确定调解时间,将双方组织到浉河区人民法院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崔俊杰秉持着公心、耐心、细心,从人情世故的角度对原告朱某某进行精神安抚,并告知其坚持判决面临的风险,降低其期望值,同时又从法理的角度对被告信阳市某口腔医疗公司进行耐心细致的阐释,告知其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原告提出的13000余元诉讼请求,调解促成被告补偿原告8000元,并已当庭履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浉河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该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涉企诉讼中的优势,努力消除双方矛盾,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中,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将双方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既节省了企业的诉讼时间和金钱成本,还在调解过程中向企业普及了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让企业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合规,做到了司法+普法,提高了辖区企业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浉河区法院 张宗华

 

责任编辑:l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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