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信阳市监察局、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联合出台的《关于禁止公务人员在燕尾岛等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家饭庄就餐的通知》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执行。我院从在相关媒体了解《通知》精神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将《通知》转发各部门,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通知》得到严格遵守:
一、加大宣传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及到燕尾岛用餐的危害性,树立每位干警的环保意识,要求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自觉带头遵守这项规定,从自我做起,影响并带动身边的人积极投入到保护水资源的行动中。
二、加大对院警车及自用车辆的管理力度,严防我院车辆进入燕尾岛等区域就餐消费,凡因公务办案确有必要进入该区域的必须事先向院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备案报批,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加大我院监察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我院工作人员去向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6781270),广泛接受监督。
四、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就餐,经查实,属初次的,将责令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出检查;再次违反规定的,由监察室给予政纪处分,并实事求是汇入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