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宪法宣传周】浉河区法院开展“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2-12-05 15:57:21


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12月2日,“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信阳市浉河区第十三小学湖东校区举行。信阳市浉河区第十三小学校长王秀娟、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法庭庭长高海波等出席活动。

 

高海波庭长受聘担任十三小湖东校区的法治副校长,王秀娟校长向他颁发聘书。

 

活动现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团队成员曹溥森律师以《宪法进校园,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讲授了一堂内容丰富、生动精彩的宪法课,运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强化了同学们对国家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的认识,让同学们深刻理解宪法与自身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现场与同学互动问答,气氛热烈,反响良好。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宪法课的学习,受益匪浅,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校园是孕育希望的摇篮。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帮助辖区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浉河区法院 高海波)

责任编辑:lz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91308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