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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浉河区法院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2-12-09 16:28:06


12月8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案件,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切实提高执行质效,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清晨6点50分,22名执行干警于浉河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合完毕整装待发,随着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晓伟一声令下,分成5个执行小组奔赴不同现场开展执行活动,拉开了执行专项行动攻坚战序幕。

 

专项活动的第一站,汪明安团队来到了被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拖欠申请人货款共计124万余元,因种种原因一直拖欠多年未履行。在执行中,法院根据双方实际经营情况,提出由被执行人用其生产的混凝土抵偿欠款,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就具体的抵偿方案达成一致。

 

为尽快为申请企业追回货款,同时也为刚有经营起色的被执行人企业提供继续生存发展的空间,汪明安带队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状况,并详细询问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目前面临的困难,同时向被执行人企业指出履行生效判决是企业不容逃避的义务,拒不履行将会面临一系列后果,企业遇到困难也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偿还拖欠的债务,以企业生产的混凝土抵偿债务方案可行,双方必须尽快达成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实施,无故拖延或故意设置障碍的,法院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汪明安又联系申请人,就以混凝土抵偿欠款事宜明确了具体细节,双方企业安排了具体负责实施人员,并交换了联系方式。

 

基于被执行企业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为尽快化解企业面临的困难,汪明安带领执行团队又到欠款的某建筑公司,督促该建筑公司尽快履行向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欠债务,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后,申请执行企业、被执行企业及第三方建筑公司达成初步的三方协议,拟于第二天一起前往法院签署正式和解协议。

 

另一执行小组由刘玉虎局长带队,首站来到了一个“骨头案”的被执行人家中,该案系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承办人穷尽各种财产查询措施,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常年在外躲债一直下落不明,承办人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蹲守均无果。

 

利用这次专项执行活动的契机,刘玉虎局长再次带领承办人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对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及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律后果,在刘局长不断的开导下,被执行家属主动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听了刘局长释法明理后,表示最近回到信阳解决问题。

本次执行活动成功拘传被执行人2名,执行到位金额300余万元,执结案件7件,另有3件已达成初步协议。

浉河区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不断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多措并举、高效务实,审慎处理涉企案件,主动为涉案企业疏困解难,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浉河区法院 李婉

责任编辑:l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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