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浉河区法院立案庭召开庭务会认真学习讨论了于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立案庭付杰庭长同志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修改背景和内容做了详细的介绍,并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中经常涉及到的案由及在适用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重点阐述。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修改,是随着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专利法等一批法律的施行或修订,及审判实践中出现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无相应案由可以适用的司法现状,及时对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的补充和完善。在本次专项学习活动中立案庭干警就侵权纠纷案件案由和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类型、复杂、疑难民事案件如何确定案由的方法进行了集中讨论,大家都踊跃发言,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通过对新民事案件案由的全面学习,立案庭全体干警的司法业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纷纷表示要积极发挥立案庭的立案审查职能,结合新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严把案件的“进口关”,确保准确立案,为今后在立案工作中厘清法律关系,保证准确立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