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应上网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该院采取了以下四项举措: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二是严把文书质量。由各业务庭庭长逐个对需要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检查,及时纠正瑕疵,确保上网裁判文书无质量问题。三是强化审批程序。上网文书实行审批制,对于敏感性、群体性案件须推迟上网公布的;以及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的,必须经庭长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四是规范上网流程。经过审批后决定上网的裁判文书,由各业务庭用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网络办公室统一上网公布,同时报送裁判文书正本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