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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限高失信显威力 让“老赖”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3-06-19 10:12:10


“法官,我马上还钱,赶紧把我的限高令解除吧!”近日,浉河区法院通过采取限高措施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早上刚上班,执行法官就收到“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后,当天下午,陈某就把剩余所欠的18000元款项打到法院专用账户,并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悉,陈某因做生意向余某某借款三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到期后多次催要,陈某以生意赔本无法偿还为由拒绝还款。余某某将陈某起诉至浉河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判决陈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余某某三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行人陈某依然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余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电话传唤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耐心做被执行人陈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转账12000元到申请人余某某账户,约定剩余款项在下个月月底还清,若陈某未按照协议规定时间还款,余某某可依据原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民法院继续强制执行。但到规定还款时间,陈某却换掉电话号码,不知所踪。执行法官多次查找无果,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高档宾馆等高消费行为。


随后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原来是被执行人陈某因为急事需要买高铁票时,购票软件提醒自己“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出行受限的陈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和承办法官联系还清剩余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浉河区法院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覆盖范围大、影响范围广特点,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同时通过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相关单位依法在融资贷款、工商注册、购置房产、交通出行、限制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从而让“老赖”一处失信,多处受制,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z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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