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 》相关规定,现公布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2022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本报告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运行司法指数”框架和指标,包括了审判效率、执行效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长期未结、改判发回重审、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执行效果、调解结案、人民陪审员陪审、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分案失衡、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月度结案均衡情况和工作日结案工作情况等十六个方面。
一、审判效率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审判效率指数为36.29,较去年同期增加1.07,较所属中院指数值33.4高2.8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37.17低0.88,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4位。
二、执行效率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执行效率指数为18.7,较去年同期减少1.29,较所属中院指数值30.41低11.7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九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35.42低16.72,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34位。
三、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指数为90.04,较去年同期增加0.7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88.53高1.5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86.45高3.5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67位。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指数方面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指数为100,较去年同期增加0.25,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9.95高0.05,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9.9高0.1,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五、案件长期未结指数方面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案件长期未结指数为2.88,较去年同期减少3.9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2.4高0.48,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4.52低1.6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7位。
六、改判发回重审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数为0,较去年同期减少2.7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31低0.3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23低0.23,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指数为97.53,较去年同期增加6.12,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6.94高0.5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6.74高0.7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64位。
八、执行效果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执行效果指数为32.86,较去年同期增加2.62,较所属中院指数值37.23低4.37,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42.49低9.63,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48位。
九、调解结案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调解结案指数为24.26,较去年同期减少3.69,较所属中院指数值21.97高2.2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六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23.24高1.02,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01位。
十、人民陪审员陪审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指数为66.25,较去年同期增加7.53,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7.04高19.2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54.1高12.1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7位。
十一、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为2.65,较去年同期减少172.67,较所属中院指数值11.39低8.74,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二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2.9低10.2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9位。
十二、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为1.16,较去年同期减少92.65,较所属中院指数值11.94低10.78,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3.65低2.4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七位。
十三、分案失衡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分案失衡指数为0.33,较去年同期增加0.0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43低0.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48低0.1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25位。
十四、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指数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指数为0(每万名法院干警中涉贪污受贿罪和渎职罪的发案量),较去年同期相等,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相等,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相等,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十五、月度结案均衡情况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月度结案均衡指数为50.91,较去年同期增加11.8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6.76高4.15,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二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50.25高0.66,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63位。
十六、工作日结案均衡情况方面
2022年第一季度,浉河法院工作日结案均衡指数为21.52,较去年同期减少7.39,较所属中院指数值36.9低15.38,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七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33.66低12.1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94位。